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工作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人选
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早上8:00前。
2、体检集中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宗伯里横34号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分院住院部北楼4楼,健康体检科。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由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费用(含复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有关要求
(一)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参检人员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体检过程要服从工作人员和医院医护人员的安排,不服从管理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参检人员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迟到或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咨询电话:0898-65896356
(六)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http://www.fcyy.cn/img/20230811/fujian11.2.doc
附件2:http://www.fcyy.cn/img/20230811/fujian2.2.doc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