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已于2023年7月8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详见附件2),在笔试合格分数线范围内,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其中0104-护士岗位以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认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3)。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宗伯里横34号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需附有本人照片和亲笔签名)
(二)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
(五)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除必须提交原件的),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三)咨询电话:0898-65896356。
(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附件3: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