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2016年11月1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持有A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高度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需携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四、报名地点: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五、联系电话:0898—65896356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