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四医普字〔2016〕25号 签发人:吴莉娟
院属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6年1月7日党总支会议及1月14日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院长聘任程朝霞等20名同志行政职务如下:
1、程朝霞同志为护理部主任兼6S管理办公室主任;
2、唐瑜同志为护理部副主任;
3、王燕云同志为心血管内科护士长;
4、张秋梅同志为神经内科护士长;
5、韦月玉同志为老年病及内分泌、肾内科血透室护士长;
6、郭小云同志为呼吸消化内科护士长;
7、王扬利同志为新医院门诊部、急诊科、院前护士长,兼代重症医学科护士长;
8、张伟翠同志为综合外科护士长;
9、吕爱莲同志为骨科、手足外科护士长;
10、杨敏同志为普通外科、泌尿外科护士长;
11、黄霞同志为疼痛、康复医学科护士长;
12、冯湘利同志为总院妇产科护士长;
13、周碧云同志为新院妇产科护士长;
14、林华兰同志为儿科护士长;
15、林华娟同志为麻醉科、手术室护士长;
16、李萍同志为供应中心护士长;
17、李烨同志为总院门诊部副主任、总护士长;
18、杜孟文同志为总院注射室组长;
19、胡罕同志为总院妇产科门诊组长;
20、许小青同志为健康管理科护士长。
以上20名同志聘期均为两年,自2016年1月起至2017年 12月止。
特此通知。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