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四医普字〔2016〕14号 签发人:吴莉娟
院属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6年1月7日党总支会议及1月14日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院长聘任刘济诚等54名同志行政职务如下:
一、科室第一责任人:
刘济诚同志为工会代主席兼行政办公室主任;
唐学斌同志为院长助理兼信息科主任;
周 蓉同志为医院评审评价办公室主任兼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待遇;
李 明同志为医务科主任兼心血管内科首席专家;
程朝霞同志为护理部主任;
孟晓红同志为人力资源科主任、工会代副主席;
王 鑫同志为计财科副主任,主管财务全面工作;
吴 再同志为计财科副主任,分管价格结算工作;
曾 尹同志为审计科副主任兼管全院预算工作;
王彩丽同志总务科主任;
卢 雄同志为医患沟通办公室主任兼健康管理科、业务推广科主任;
杜秀兰同志为设备科主任;
陈少荣同志为院感科主任;
李祥青同志为医保办公室主任;
林海燕同志为科教科主任,副主任待遇;
黎慧慧同志为质控科主任,副主任待遇;
梁扬师同志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待遇;
高日扬同志为心血管内科主任;
陈南耀同志为神经内科主任;
田 力同志为呼吸消化内科主任;
林维靖同志为老年病及内分泌科、肾内科血透室主任;
翁振羽同志为总院门诊部、急诊科主任;
符史健同志为新医院门诊部、急诊科、院前及重症医学科主任;
孙少甫同志为综合外科主任;
熊用春同志为肛肠外科主任;
林 晶同志为骨科、手足外科主任;
刘 琪同志为普通外科、泌尿外科主任;
刘 琳同志为疼痛、康复医学科主任;
韩 毓同志为妇产科主任;
蔡文燕同志为儿科主任;
蔡弥松同志为麻醉科、手术室主任;
周 至同志为放射科副主任;
黄斗世同志为医学影像科主任;
陈 斌同志为医学检验科主任;
张运琳同志为药剂科主任;
梁定胜同志为疾病预防控制及儿保科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二、科室其他干部:
曾子芯同志为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公共关系科相关工作;
吴清松同志为新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林亚发同志为新医院门诊部、急诊科副主任;
胡朝波同志为骨科、手足外科副主任;
许达强同志为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副主任
蒙传开同志为儿科副主任;
翁少英同志为药剂科副主任;
陈连芳同志为妇产科首席专家;
刘海莉同志为妇产科首席专家;
张连昌同志为麻醉科、手术室首席专家
祝家庚同志为麻醉科、手术室首席专家;
阎志刚同志为放射科首席专家;
方其超同志为老年病及内分泌科首席专家;
杨 桃同志为妇产科产科主任,副主任待遇;
韦佩佳同志为妇产科妇科主任,副主任待遇;
曹学智同志为妇科门诊主任,副主任待遇;
陈 妹同志为科教科副主任,组长待遇;
冯红林同志为疾病预防控制及儿保科副主任,组长待遇。
以上54名同志聘期均为两年,自2016年1月起至2017年 12月止。
特此通知。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