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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THE FOURTH PEOPLE'S HOSPITAL HAIKOU)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宗伯里横34号
电话:65808527(总院);65888538(分院)
摘要:“刚过期几天,看着没变质,吃了应该没事吧?”“扔了太可惜,凑合用一次没关系”——很多人家里的药箱里,都躺着过期药品,也都有过这样的纠结。但药品过期不是“小事”,轻则药效失效延误病情,重则引发不良反应、损害脏器。本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药品过期”的核心误区,讲清过期药品的危害、正确处置方法,全程无晦涩术语,让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做,守护自己和家人的用药安全。
一、先给答案:药品过期,一律别吃!
不管是刚过期1天,还是过期1个月;不管是外观看起来完好无损,还是没有出现发霉、异味,只要药品过了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就坚决不能吃、不能用。
很多人觉得“浪费可惜”,尤其是价格较贵的抗生素、保健品,总想着“凑合用一次”。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曾明确回应:药物过期以后,不管外观正常与否,都不要再使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张海英也在发布会上对此作出详细解读,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无数临床案例和权威研究验证的结论[1]。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全年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41.9万份,其中因使用过期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占比约3.2%,虽看似不高,但其中近20%为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过敏休克、肝肾功能损伤等。
二、误区拆解:这些“侥幸心理”,正在害你!
关于过期药品,大家最常见的3个误区,每一个都暗藏风险,今天一次性拆穿。
误区1:“外观没变质,就能吃”
很多人判断药品能不能吃,全靠“看、闻、摸”,但药品的变质很多时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药品的有效期,是厂家通过严格的稳定性试验确定的,过期后即使外观正常,有效成分也会分解、流失,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比如阿司匹林过期后会分解产生水杨酸,对胃黏膜有强烈刺激性,服用后可能引发胃痛、胃出血,这也是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张海英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及的过期药品潜在风险[1]。
误区2:“过期1-2天,药效没差多少”
药品的有效期是“安全底线”,不是“弹性期限”。《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明确规定,过期、变质、被污染等的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严禁销售和使用。张海英主任药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过期药物中有效成分含量会下降,无法达到预期治疗效果,比如抗生素过期后,不仅不能有效杀灭细菌,还会延误病情、导致细菌耐药[1]。
误区3:“中成药、保健品过期,能凑合用”
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中成药过期后,中药成分会氧化、分解,不仅药效降低,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损伤肝肾;保健品过期后,营养成分流失、部分成分变质,可能引发肠胃不适、过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解读中明确规定,只要标注了有效期,过期后就属于不合格药品,无论品类(包括中成药、保健品),均严禁使用[2]。
三、过期药品,到底有哪些危害?
结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权威解读,以及临床研究数据,过期药品的危害主要有4点,每一点都不容忽视。
危害1:药效失效,延误病情(最常见)
过期后有效成分流失,无法达到治疗效果,会直接延误病情,尤其是急性病和慢性病,可能导致病情加重。
危害2:成分变质,引发不良反应
药品过期后,有效成分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有害物质,服用后可能引发头晕、恶心等不适,重则损伤肝肾、引发过敏休克。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张海英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过期药品的化学变质,是引发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即使外观正常,也存在安全隐患[2]。
危害3:细菌滋生,导致二次感染
液体制剂、软膏剂、栓剂等过期后易滋生微生物,使用后可能导致二次感染。尤其是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人群,免疫力较弱,感染风险更高。张海英主任药师也提醒,过期眼药水、软膏剂等即使外观正常,也可能滋生细菌,引发眼部、皮肤等部位感染[1]。
危害4: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过期药品随意丢弃会污染土壤、水源,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翻新,危害更多人健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令第15号)明确,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药品属于废药品,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该名录虽于2025年被新版替代,但过期药品的危险废物分类及回收要求保持一致[4][8]。
四、正确做法:过期药品,这样处理才规范
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张海英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建议按照破坏药物加密封丢弃的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可以从药盒当中把药片或者胶囊取出来,捣碎之后用白纸包好,放到密封袋里,丢弃到“有害垃圾”桶里即可。
五、延伸提醒:这样做,减少过期药品浪费
从源头减少过期药品,记住这3点:
(一)按需购买:根据病情和用量购买,不盲目囤药,保质期短的药品尽量买小规格。
(二)定期清理:每3-6个月清理药箱,及时处理过期药品,临近过期(不足3个月)的优先使用。
(三)正确储存:遵循药品说明书要求,密封、避光、阴凉干燥保存,避免加速变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药品储存需符合说明书标明的条件,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家庭储存。
六、结语
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不是“浪费可惜”的摆设。过期药品看似只是“过了个期限”,实则暗藏诸多风险。
记住:药品过期,一律别吃;规范处理,才是负责。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凑合用,也不要随意丢弃污染环境,按需购药、定期清理、规范处理,才能真正守护自己和家人的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过期药品能不能吃?卫健委发布会权威回应[N]. 人民网, 2025-09-22.
http://health.people.com.cn/n1/2025/0922/c14739-40569453.html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S]. 2023. 网页链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846/202311/content_6917322.html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23年)[R]. 2024-03-26.
https://www.cdr-adr.org.cn/drug_1/aqjs_1/drug_aqjs_sjbg/202403/t20240326_50614.html
作者: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主管药师黎慧慧